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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煤矿不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生产许可证将不予年检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08-9-26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贵州省有关部门最近决定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作为生产许可证年检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的煤矿,生产许可证将不予年检。

   贵州是我国煤矿瓦斯事故多发的省份之一。2007年这个省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63起,死亡166人,在全省煤矿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1%。

   据悉,为了让具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条件的所有生产矿井,整合、技改以及建设矿井每年都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贵州省有关部门规定,从今年起,无故不参加瓦斯等级鉴定或连续两年未参加瓦斯等级鉴定的煤矿,因矿井瓦斯情况不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矿井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取消下一年度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资格,直至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在进行基本建设的矿井责令停止建设,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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